旅客是消费者,应当享受合法的权益。日前贵阳市交通局、贵阳市旅游局联合下发《贵阳市旅游客运驾驶员服务质量督查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范驾车师傅的行为,规定驾车师傅在一个月内遭遇三次团队50%以上游客不满意的评价,将被停岗培训。
游客若遇到以下情况都可投诉:游客上下车时,不主动打开车门,不热情扶老携幼,不主动帮助游客摆放行李;等候游客时不耐心,擅自远离车辆,粗暴催促游客;在行车时,有吸烟、饮食、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;驾驶员接受任务后没有按约定时间预先10分钟开空调;怠慢、刁难、顶撞游客或导游;携带亲朋好友随团、顺道带客等等。
另外,驾车师傅出手殴打游客或导游;酒后、酒醉驾驶;出团途中以各种方式索取不合理费用;出团途中停车拒驾造成影响等行为,一经核实,将被取消上岗资格,三年内各个客运公司都不得聘用该驾驶员。
该办法规范了司机的行为准则,让游客的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。 |